近日,國務院發布批復,同意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制度。聯席會議不刻制公章,不正式行文。
該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能是,在國務院領導下,統籌協調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工作,加強對改革的指導、監督和評估,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重大問題;促進地方、部門和企業間的信息溝通和協作,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情況。
聯席會議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中央編辦、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衛生計生委、中醫藥局、總后勤部衛生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組成。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。